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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開招聘大學生 到農村和社區工作有多項政策
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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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開始,浙江将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選拔大專以上學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
浙江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了《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的選拔方式、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成長發展等各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
大學生到基層後,從助理職務幹起,工作适應、表
現優秀的,可進入村、社區領導班子任職;希望尋求其他發展的,允許視情況終止合同,自主擇業。
與其他省相比,浙江省的政策内容較全面,優惠力度也比較大。接下來,各地将盡快出台落實辦法。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浙江通過公開招聘在農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已有1175人,他們中的大部分在基層的實踐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根據中央精神,從2006年起,國家每年有計劃地選拔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就業。争取用3到5年時間,基本實現每個村、每個社區的管理部門至少有1名高校畢業生的目标。
浙江現有3.5萬個行政村,3200個社區,在今後的5年内,将會有近4萬個農村和社區的工作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
每年6月至9月公開招聘
浙江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的時間,安排在每年的6月至9月。招聘堅持公開、公平、擇優和就近、就地的原則。
招聘的對象為全日制大專學曆以上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具體對象、條件和方法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确定。
其中,欠發達地區、邊遠山區、海島等條件相對艱苦的地區,對本地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可視情簡化招聘程序,積極鼓勵和吸引他們回家鄉工作。
初次上崗就當助理
招聘到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原則上以安排助理職務為主,一般應考慮安排擔任村黨組織負責人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經濟合作社社長助理、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助理、社區居委會主任助理或團支部書記、文書等職務,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崗位。
工作一段時間後,工作适應、表現優秀的,可通過法定程序進入村、社區領導班子擔任相應的職務。
勞動合同3年一簽
招聘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由所在鄉鎮(街道)實行勞動合同管理。勞動合同的内容由各市統一。
高校畢業生招聘到村和社區工作後,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由鄉鎮(街道)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簽。
在聘用期内,其人事關系、檔案等統一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中介機構免費代理,其黨、團組織關系應遷轉至所在村和社區。
每年,各縣(市、區)人事部門将組織鄉鎮(街道)對高校畢業生進行年度考核,根據其工作表現,分别确定為優秀、稱職或不稱職。
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按合同規定予以解聘。
薪酬不低于上年職工平均水平
為讓畢業生安心紮根基層,《意見》還明确了畢業生的薪酬待遇。
總的原則是,聘用期間,大專生的年總體收入一般應不低于當地上一年的職工平均工資(含規模以上私營單位)水平,本科生以上年總體收入應略高于這一水平。具體的薪酬标準,各地将根據實際情況确定。
對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按當地企業同類人員标準為其辦理各類社會保險。
考公務員考研可加分
2009年起,浙江的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公務員,将主要從到村和社區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中選擇。
招聘到村和社區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仍在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本省市級以上公務員時實行加分,凡報考欠發達地區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考其他地區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5分。
對工作滿1年、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時,可享受與參加志願服務我省欠發達地區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同等優惠政策,考試總分可加10分。
招聘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如果被國家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錄用,由錄用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确定其工資待遇,并依據其在農村或社區工作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年限,合并計算為工齡。在今後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工作一定年限可自主擇業
畢業生在農村、社區工作一定年限後,可通過市場自主擇業。
在合同期間,允許高校畢業生選擇到更适合發揮其才能、專長的崗位或單位就業;合同期未滿、本人要求另行就業的,隻要工作情況許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合同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确定終止或續簽合同;終止合同的人員可通過人才市場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對合同期滿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政策。
3年期滿續簽合同可辦理住房公積金
對3年後仍留在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意見》提出應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
對表現較好、年度考核優秀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當地村、社區幹部年終獎金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對願意長期在村和社區工作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根據本人意願,其戶籍可以落在所在的縣(市、區)或鄉鎮(街道)。3年期滿後續簽合同的,從第4年起由鄉鎮(街道)統一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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