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的有關管理規定和今年工作部署,決定于近期開展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拟結題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項目範圍
研究期限至2013年12月和2014年6月的青年項目、一般項目、重點項目和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2、驗收方式
重點項目和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采用會議驗收方式;青年項目和一般項目采用通信驗收方式。
3、報送形式
報送形式分為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報送兩個步聚。項目負責人應先通過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詳盡填報項目研究成果和《驗收材料》,然後向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遞交紙質《驗收材料》。紙質《驗收材料》須由項目負責人通過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站在線填報,并上傳研究工作總結、資金開支财務詳單(請到我校财務處開具使用詳單,并加蓋财務專用章)等相關材料後,由系統生成,填寫内容詳見相應網頁。
4、時間安排
(1)網上填報《驗收材料》的時間為2014年2月17日至3月26日。有關項目負責人應在此期限内将填寫完畢的《驗收材料》經由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站上報學校。
(2)4月1日後,待網上審核通過,即可打印紙質《驗收材料》一式二份(注意:結題報告全文有“依托單位審核通過”水印),經負責人簽字,财務和審計部門簽章後交科技處蓋章、上報。紙質材料截止時間為4月10日。具體操作指南詳見相應網頁。
注意:另外需要單獨再交一份簽字蓋章頁原件,待統一蓋章後發回給項目負責人掃描上傳至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與紙質材料一起上交科研處)。
5、有關注意事項
(1)進入結題頁面前,項目負責人應當先在會員信息的“成果”和“主持的科研項目情況”欄目中按網頁提示填寫各類成果并上傳相關材料,發表的論文應上傳論文全文的PDF文檔,未按要求填寫或上傳相關材料的,不計入該項目的研究成果。此外,未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論文作者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或與資助項目研究内容無關的論文不應作為本項目研究成果,請勿寫入研究工作總結。如項目實施後有顯著或非常顯著的經濟效益,應由單位出具經濟效益證明,由本單位分管科研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後掃描上傳。
(2)項目負責人有責任依據研究結果,對我省相關領域的基礎研究工作提出具體的建議。
(3)未完成研究計劃的項目,需在研究工作總結中說明理由。
(4)由于客觀原因不能按期結題的,項目負責人可以申請延期,項目負責人最多可以申請延期二次,每次一年。如需申請延期,項目負責人應在《驗收材料》填報期限内,經由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站提交延期申請,經依托單位審核後報基金辦批準。項目研究期限至2014年6月的項目,如申請延期獲得批準,研究期限一律延至2015年12月。
經基金辦批準延期的項目,在研期間應當按要求報送《進展報告》。
(5)超過規定期限無故不提交結題報告的,由省自然科學基金辦通知項目依托單位終止該項目的實施并辦理相關手續。
(6)項目負責人在填寫“資金開支”時,請按有關經費管理文件的要求,并對照《資助項目研究計劃》中的預算科目填寫。
(二)結題驗收會議安排
1、項目範圍
研究期限至2013年12月和2014年6月,且未申請延期的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和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2、驗收形式
本次結題驗收會議采取同行專家評議的形式,檢查有關項目的完成情況。
3、時間安排
本次結題驗收會議初步安排在2014年5月上旬。
4、有關注意事項
(1)除按本通知要求網上填報并向所在單位提交紙質《驗收材料》外,參加結題驗收會議的項目負責人還需要向驗收組提供紙質彙報材料一式五份,内容包括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的《驗收材料》及其附件,附件包括:《資助項目研究計劃》、《申請書》、相關變更材料、論文全文等研究成果,請将《驗收材料》和附件材料單獨按序裝訂成冊,并準備好彙報用PPT電子版材料。
(2)結題驗收會議要求項目負責人本人到場彙報。
(3)結題驗收會議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進一步加強項目結題驗收管理工作
為了加強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驗收和績效管理工作,基金辦将建立項目研究成果檔案,并以此為基礎,開展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項目成果績效評估。在項目結題環節,定性評估主要由驗收專家完成,定量評估由網絡信息系統根據研究成果檔案進行自動計算。項目結題驗收及績效評估情況将作為依托單位考核、年度項目申請額度調整和開展聯合資助工作的重要依據,以鼓勵先進,警示落後。同時,請依托單位及項目負責人高度重視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逾期未結題項目的清理
對于曆年來逾期未結題項目(項目清單另行發送各有關依托單位),由項目所在單位于2014年2月28日前網上提交自行組織驗收的申請,經基金辦同意後,由項目所在依托單位組織3名以上專家進行驗收,相關費用由項目負責人承擔。各依托單位應高度重視逾期未結題項目的驗收與清理工作,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驗收、清理結果等相關情況報送基金辦。對于無法通過驗收或因特殊情況無法組織驗收的項目,由項目依托單位提出終止該項目實施的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
2、結題項目成果績效評分
為更好地評估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成果績效情況,基金辦制訂了《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成果績效評分指标體系》,并已融入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将作為确定結題項目是否通過和優良等次的主要依據之一。結題項目成果績效的定量評估總分,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預期成果完成情況評估分=預期成果完成率×設定分值;2)實際成果績效評估分=每項實際成果的績效評估分(基本分+加分)之和。
項目負責人在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中填報驗收材料和個人成果檔案後,網絡信息系統會自動計算相應的評估分值。請各項目負責人務必如實、完整、準确填報,錯填、漏填的成果将不計入成果績效評估總分。
3、驗收未通過項目的處理
(1)基金辦将及時公示本年度通過驗收的結題項目。對于驗收未通過的項目,如項目負責人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基金辦提出複審申請(對驗收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複審的理由)。複審理由成立的,基金辦将組織或委托項目依托單位組織3名以上專家進行再次驗收。
(2)本年度結題驗收工作結束後,基金辦将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①對于未曾延期或已延期1次的項目,系統将自動設為延期一年(原研究期限至2014年6月的項目,系統将該項目的研究期限自動延期至2015年12月)。
②對于按規定不能再延期的項目,由省自然科學基金辦通知項目依托單位終止該項目的實施并辦理相關手續。
4、項目終止實施程序及相關責任
對于按省自然科學基金有關管理規定應予終止的項目,各依托單位應及時調查該項目完成及經費支出情況,并提出項目終止實施的申請報送基金辦批準。各依托單位應通過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中提交項目終止實施申請,申請書需按模闆要求填寫相關内容及單位處理意見,并在附件中應上傳經費使用清單的掃描件和單位内審部門(無内審部門的由第三方審計)提供的審計報告的掃描件。
經基金辦網上審批後,依托單位應在基金辦批準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将單位蓋章後的紙質《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終止實施申請書》(以下簡稱《項目終止實施申請書》,見附件2)和經費使用清單、審計報告一式三份報送基金辦。紙質《項目終止實施申請書》經基金辦簽署意見并蓋章後,由基金辦、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各留存一份,并由依托單位掃描上傳至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至此完成項目終止實施的審批程序。
項目終止實施後,項目所在單位應配合基金辦對結餘财政資金予以收回,并對審計中發現的與項目研發無關的經費開支,一并予以追繳。
項目負責人不能按期結題且不能提供原始記錄證明其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将記入科研信用不良記錄,并自基金辦批準終止該項目實施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請新的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聯系人:吳麗華,聯系電話638783。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