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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3年在研科研項目進展彙報及2014年度校立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4-01-14 浏覽次數:

各二級學院、部門:

為了充分發揮學術機構與二級學院在項目評審與管理中的作用,體現學術對項目評審的權威性。經研究決定,對學校的校立科研項目評審、管理工作實行調整。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在研科研項目進展彙報和結題工作

(一)2013年在研校立項目負責人均應按要求填寫《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科研項目申報書》中的項目進展檢查或項目結題報告,申請結題者須提交成果複印件一式一份。已歸入科研機構人員由所在科研機構負責人對照校立項目結題标準提出評審意見,交二級學院的校學術委員會委員簽署意見後彙總;對于未歸入科研機構人員直接由二級學院的校學術委員會委員簽署意見後彙總。項目材料于2014年2月28日前送科研處備案。

行政部門人員材料由本人提出申請後,經部門領導簽字确認後于2014年2月21日前交科研處組織評審。

(二)2013年在研的各類縱向項目負責人均應填寫《2013年縱向科研項目研究進展彙報表》,提交成果複印件一份,經二級學院的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或行政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彙總後,于2014年2月28日前送到科研處備案。

二、2014年度校立科研項目申報工作

(一)申報原則及要求

1、本年度校科研項目設培育基金、青年基金和立項不資助項目三類。

2、培育基金項目擇優資助緊密圍繞學科、專業建設方向,圍繞地方經濟、社會、科技發展需求的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攻關的選題,以及與地方重點産業緊密結合,具有明确市場目标的選題。為承擔國家和省、市縱向科研任務和橫向聯合項目進行預研工作。

3、青年基金項目主要用于扶持青年教師,申報者年齡必須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優先資助有利于學術骨幹教師的成長,在本學科領域較為前沿的選題。

4、立項不資助項目主要為了激勵和保護教師開展項目研究的積極性,由所在二級學院擇優确立,經費參照培育基金或青年基金标準,由二級學院或科研機構給予資助的項目。

5、為鼓勵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科研人員争取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校立項目原則上不接受正高級職務人員的申請。

申請人同期隻能申請1項,目前有在研的省部級以上的縱向項目的主持人原則上不得申報,有在研校立項目的主持人不得申報。項目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以上(不含兩個)項目的申請。已獲得資助的各級項目,不得重複申報。各類項目一般應在2年内完成。

(二)申報名額及資助金額

2014年度校立科研項目實行限額申報。

為強化科研機構實體功能,激發科研機構創新活力,促進科研創新團隊建設,同時為争取各類大平台、大項目、大團隊提供基礎研究平台,充分發揮科研機構積極性,經研究,對項目指标分解向科研機構、重點學科予以傾斜。各二級學院可推薦立項的項目數見附表1。立項不資助項目各二級學院不超過3項(含3項)。

各二級學院保證所在科研機構、重點學科指标的同時,對于機動指标的使用可擇優在機構或未入機構人員進行調配。若科研機構或重點學科無人申報,則指标轉入學院機動指标,由學院統一調配。

各二級學院依照計劃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組織評審工作。各行政部門原則上限報一項,由科研處按計劃數,組織評審工作。

資助金額标準:培育基金項目理工類每項資助3500元,人文社科類每項資助3000元;青年基金項目每項資助2000元。立項不資助項目參照執行。

(三)結題要求

為鼓勵教師申報更高層次項目和進一步推動産學研合作,結合科學研究工作特點,我校校立項目的結題按往年标準執行。

1、培育基金項目須符合下列三種情形之一即準予結項:

(1)在項目執行期内,如已申請到與培育項目相關的市廳級及以上級别項目,本項目即可結項。

(2)在項目執行期内,如獲到帳經費理工科10萬元(人文社科5萬元)人民币以上橫向合作項目,本項目即可結項。

(3)在項目執行期内,如未獲得上述項目者,則需發表與該項目相關專著或标志性論文(标志性論文包括:SCI、EI、ISTP、SSCI、A&HCI、ISSHP、一級期刊論文、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人大全文複印)2篇以上為結題目标要求。或達到上述當量的科研成果。

2、青年基金項目須符合下列三種情形之一即準予結項:

(1)在項目執行期内,如已申請到與培育項目相關的市廳級及以上級别項目,本項目即可結項。

(2)在項目執行期内,如獲到帳經費理工科5萬元(人文社科2.5萬元)人民币以上橫向合作項目,本項目即可結項。

(3)在項目執行期内,如未獲得上述項目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與該項目相關論文2篇以上為結題目标要求。或達到上述當量的科研成果。

3、立項不資助項目根據學院資助金額,參照以上标準執行。

4、各二級學院學術委員會應嚴格按照學校結題标準,對照各項目申報書中的承諾預期成果,對本學院申請結題項目進行審核。對于到期未達到學校基本結題要求的項目堅決予以中止。對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學院,将酌情在下一年度指标中進行縮減。中止項目的主持人兩年内不得申報有指标限制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結題材料交科研處備案。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1、《申請書》要求一式二份,用A4紙打印。

2、《申請書》和《彙總表》由各部門統一發至kyc@tzc.edu.cn.

3、請各有關學院、部門做好本次校項目申報、開題論證等工作,請各部門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項目彙總表及申報材料交科研處組織評審。

各學院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通過二級學院學術委員會評審确立的項目彙總表及申報材料交科研處備案。

四、項目評審

對二級學院依照相關通知規定提交的項目,科研處将不再組織評選。準予立項的培育基金和青年基金項目學校将給予專項經費資助。

評審采取回避制度,凡有項目申報者均不作為評審專家組成員參與本次項目立項評審。

未盡事宜請與科研處聯系,電話:85137125。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2014年度校立項目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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