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二級學院、部門: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文件精神,2014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即将開始。現将我校申報工作的有關注意事項公布如下:
一、資助結構與資助政策調整和規定
自2014年開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結構和資助政策做部分調整和規定,詳細内容見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的《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取消部分項目類型。
取消的項目類型包括: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科普項目、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項目、青少年科技活動項目和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
(二)合并與調整部分項目類型。
1.不再設立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允許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在結題當年申請面上項目。
2.原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合并為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
3.原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更名為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4.創新研究群體項目不再實行部門推薦申請方式,改為申請人通過依托單位直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申請。
(三)上兩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連續申請面上項目未獲得資助(包括初審不予受理的項目)的申請人,當年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
(四)上年度獲得面上項目(包括一年期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包括一年期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資助的項目負責人,當年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同類型項目。
(五)避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重複資助。
1.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已經結題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時,應當提交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結項證書》複印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後,作為附件随紙質申請書一并報送。
2.同一年度内,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項目申請
除面上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書采用離線方式撰寫外,其他各類型項目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我校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應在3月10日下午16時前通過系統提交電子申請書,并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到科研處。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内容一緻。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指南》、相關類型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按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并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内容一緻。具體要求如下:
1.采用離線方式撰寫申請書的申請人于2014年1月15日後訪問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下載2014版申請書,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請書。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應提交電子申請書和電子附件材料,以及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線方式撰寫申請書的申請人于2014年1月15日後登錄ISIS系統(沒有系統賬号的申請人請在1月18日前聯系科研處申請開戶),準确選擇相應申請項目的資助類别和亞類說明,根據《指南》要求選擇或填寫附注說明,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并将申請書附件材料電子化。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别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
三、關于項目結題報告
(一)項目負責人事項。
1.項目負責人登錄ISIS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報告并将附件材料電子化後一并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結題報告原件。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報告内容與電子版一緻。
2.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報告時,應當使用“成果在線”方式收集本項目發表的論文。請不要将待發表或未标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号等的論文列入結題報告;不要直接複制論文内容作為結題報告内容。
3.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後,将通過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項目結題報告和申請書摘要,請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報告時注意保密及知識産權保護的問題。
(二)項目結題受理事項。
結題材料請于2月21日前通過系統遞交,财務決算報告應通過财務審計并蓋章,相應的紙質材料一式2份交科研處審核。
具體事宜可咨詢科研處。
科研處聯系人:吳麗華 ;聯系電話:63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