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工作
規章制度
(1)注意加強支委會的政治、業務學習。要建立支部委員會學習制度,使之經常化、系統化。堅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以适應工作的需要。做到自學和集體學習相結合,理論聯系實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認真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按照黨章的福鼎,正确處理支部委員會和上級黨組織的關系,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的關系、黨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的關系、多數和少數的關系。
(3)建立支委會工作崗位責任制。建立責任制,要以支委會内部分工為基礎,明确職責範圍、工作标準、考核辦法和獎罰條件。考核和檢查可以有上級黨組織組織進行,也可以由黨支部委員會進行定期自查。實行這項工作制度,有利于增強每個委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利于加強黨組織和群衆對每個支部委員的監督。
(4)密切聯系群衆,自覺接受群衆的監督。加強黨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離不開黨員、群衆的支持和監督。因此,每個支委會成員要發揚黨的密切聯系群衆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相信群衆,依靠群衆,自覺地把自己置于群衆的監督之下。要建立黨員、群衆評議黨支部委員會的制度,使黨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在黨員、群衆的批評、監督中不斷得到加強。
(5)嚴格組織生活制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支部委員會成員除了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外,一般應每半年單獨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交流思想,改進作風,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
(6)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改革開放的新形勢給黨支部建設提出了許多新的問題。黨支部書記必須堅持黨的思想路線,認真調查研究,不斷掌握變化了的新情況,探索新問題,把上級的指示同本支部的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提出解決問題的新辦法,使黨支部委員會成為帶領廣大黨員和群衆積極開拓的進取的堅強集體。
(7)黨支部書記要以身作則,當好“班長”。黨支部書記在實行集體領導中,負有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和處理日常工作的責任。因此,黨支部書記要帶頭搞好支部的各項工作,模範地遵守黨支部的各項制度,以身作則,積極主動團結支委會其他成員做好工作。黨支部委員之間要經常交心通氣,互相幫助,團結協作,不斷提高黨支部的戰鬥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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