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工作
規章制度
黨員外出應根據就近、方便和有利于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原則,主動與所到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基層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聯系,及時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或出示《流動黨員活動證》。黨員外出後不能以任何借口隐蔽自己的黨員身份而不與黨組織取得聯系。若所到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黨員可與其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聯系,也可以與其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的黨組織聯系。如與所到地方或單位的基層黨組織聯系遇到困難時,可與當地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聯系。(來源:共産黨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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