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鐵道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辦法的通知》(教學廳函〔2011〕20号)精神,從2011級學生開始至今後,統一實行火車票優惠卡實名制新政策。2016年底的火車票優惠卡辦理(沖值)工作已開始,請各班級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現将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統計新購買火車票優惠卡的學生信息。表格詳見《學生購票優惠卡-XX班》(附件1),各信息嚴格按格式輸入,尤其注意:
(1)乘車區間内容及格式。優惠卡内寫入的乘車區間(即學校地址和家庭住址)的正确寫法應為鐵路火車站站名(《全國火車站站名》詳見附件2)。站名前不要帶所屬省、市名稱,站名後不要帶縣或鎮名稱,火車站站名後也不要加“市”、“站”或“車站”字樣。例如“北京~九江”、“北京西~綿陽”設備可識别,而“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北京西站~四川綿陽青義鎮”則無法識别。确保學生優惠卡内信息與在12306網站注冊時填寫的信息一緻。
注意:學生須按照《全國火車站站名》(附件2)中列出的火車站名稱如實填寫“登記表”中“購票區間(家庭)”項。購票區間(家庭):指學生家庭所在地或離家最近的火車站名稱,必須和學生證乘車區間一緻,否則無法購票;
(2)姓名和身份證号碼信息。學生的姓名和身份證号碼請務必與教務處學籍系統裡的信息一緻,否則導出的信息将無法成功提交到教務處學籍系統及報送教育部,影響優惠卡的使用。
“學生購票優惠卡-XX班”表格電子稿請于11月21日(下周一)上午11點前發到輔導員翁老師759444957@qq.com郵箱中,屆時将按提交的表格領取火車票優惠卡,逾期未上交表格将無法領取火車票優惠卡。
2、火車票優惠卡費用。2016級學生的火車票優惠卡由學校免費提供,其他年級學生新辦卡或補卡需收取優惠卡成本費,每張7元。沖值(即沖次數)服務一律免費,注意新卡裡面已有4次,張貼後無需再充值。
3、學生證購票區間填寫。新辦卡的學生,學生證上填寫的購票區間須包含于學校與家庭地址之間,如有變動,需提供父母在異地的證明(父母工作單位證明、營業執照、房産證明等),請各班級務必嚴格把關。學生證上手寫的乘車區間也需與優惠卡内的乘車區間保持一緻,填寫完畢後,以班級為單位按學号順序于11月21日(下周一)上午11點前上交至生命大樓D367辦公室。往年已填寫的購票區間如需改動,仍需提供父母在異地的證明(父母工作單位證明、營業執照、房産證明等)。
4、火車票優惠卡沖值。往年已辦理火車票優惠卡的其他年級學生,如需辦理火車票優惠卡沖值,請将學生證交至班級班長處,并請各班長以班級為單位按學号順序于11月21日(下周一)上午11點前上交至生命大樓D367辦公室。
5、火車票優惠卡辦理及使用特别注意。火車票優惠卡(包括新卡辦理、補卡、沖值)每年統一辦理一次,安排在每年的下半年十一、十二月份進行。因平時相關報送系統關閉,故無法在其他時間補辦。另外,火車票優惠卡實行實名制以後,學生的已購票數在鐵路售票系統中也進行了記載,每人每年可購優惠票次數不能超過4次,如果已達4次,無論重新充值還是更換新卡,都将無法刷卡。火車票優惠卡的使用時間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6、火車票購票方式:
(1)火車站購票。
(2)電話、網絡訂票:訂票熱線95105105,www.12306.cn.
(3)市區訂票點訂票:
①臨海市區訂票點:臨海市凱歌路45号;臨海市遠洲路170号;臨海市柏葉西路159号;
②椒江市區訂票點:台州市椒江區和平路93号;台州市椒江區江城南路20号;台州市椒江區景元路225号。
提請同學們務必盡早網上訂票,或到火車站、正規火車票代售點購票,各班級加強相關安全教育,避免學生上當受騙。
附件1:學生購票優惠卡-XX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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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全國火車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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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