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交流和總結我校優良學風班創建活動的經驗和成果,進一步推進學風建設,根據《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優良學風班、學習标兵評選條例》(台學院發[2009]63号)的相關規定,決定開展2010學年校級優良學風班、特優學風班、學習标兵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校級優良學風班、學習标兵評選條件嚴格按照《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優良學風班、學習标兵評選條例》(詳見2011年版《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學生手冊》57-59頁)以及《關于開展2010學年優良學風班創建活動的通知》(台學院學發[2010]5号)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評選對象
校級優良學風班的評選對象為所有列為2010學年校級優良學風班創建對象且完成創建計劃的班級。
校級學習标兵的評選對象為除2011級新生之外的全體在校生,每班經公開評選後推薦1人。
三、評選程序
1、申請優良學風班的班級請填寫《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優良學風班推薦表》,推選的學習标兵填寫《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學習标兵推薦表》。請在9月30日上午11點前将紙質文檔交到學院4118室,聯系人:徐老師(651052)。
2、各二級學院根據評選條件,推薦本學院校級優良學風班、學習标兵候選對象各一名,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讨論通過并在學院範圍内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且無異議後于10月18日前報校學生處。
3、學院推薦的候選對象除填寫《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優良學風班推薦表》和《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學習标兵推薦表》外,校級優良學風班候選對象另附3000字左右的先進事迹材料和必要的支撐材料,校級學習标兵候選對象另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
4、校學生處組織評審團隊參評對象進行評選。其中校級優良學風班有資格參評校級特優學風班,采取由參評班級進行PPT介紹、評為提問、現場答辯等方式;校級學習标兵根據評選條件、候選人事迹和考場情況等對各學院候選人進行審核評選。
5、評選結果報校長辦公室審批後發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校級優良學風班、學習标兵評選工作是我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班需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一旦發現推薦工作存在徇私舞弊現象,将徹查到底,且取消改班級的所有評優資格。
附件1: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優良學風班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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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學習标兵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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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