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醫保卡使用說明
1、 住院刷卡:
臨海市内定點醫療機構均可用(臨海的東湖骨傷科和疾控中心不是定點醫院),台州市内隻有台州市中心醫院(椒江)可以刷卡,台州外省外醫院不可用,需憑相關住院材料辦理報銷手續。
2、 門診刷卡:
校醫務室或定點鄉鎮衛生院(台州醫院、市一醫院或社區醫院均不可用)
* 門診刷卡定點衛生院:
白水洋中心衛生院、括蒼中心衛生院、河頭中心衛生院、大田中心衛生院、古城中心衛生院、尤溪中心衛生院、湧泉中心衛生院、小芝中心衛生院、桃渚中心衛生院、杜橋中心衛生院、上盤中心衛生院、邵家渡街道衛生院、東塍鎮衛生院、大洋街道衛生院、汛橋鎮衛生院、沿江鎮衛生院、永豐沿溪衛生院
* 椒江校區學生意外傷害門診(不包括疾病門診)定點醫院:台州中心醫院(如在椒江其它醫院就診則不能報銷)
二、未成年人城鎮醫保補償标準
起付
标準 |
最高支付限額 |
可報醫藥費 |
補償
比例 |
特殊病種門診報銷比例 |
意外傷害門診報銷 |
100元 |
8萬元
(包括住院和
特殊病種門診
醫療費用) |
101-1000元 |
50% |
醫保年度内,起付标準按一次計算後,按住院标準結算 |
遭受意外傷害的,其門診每次醫療費用在50元以上的,支付80%,年段最高支付限額8000元。 |
1001-5000元 |
60% |
5001-10000元 |
70% |
10001-30000元 |
80% |
30000元以上 |
90% |
三、就診報銷須知
1、醫保卡發放後,學生看病時務必帶卡就診。2010年1月1日後開始實行疾病門診可報費用直接優惠25%,建議疾病門診(如感冒就診等)的學生到校醫室直接刷卡就診。如遇醫保不能支付的藥物和醫療項目,請于付費後保留好相關憑證,事後咨詢社保局有關報銷事宜。
2、寒暑假期學生外地就診的可憑醫院相關材料報銷,學校會在每學期開學初統一組織報銷一次,學生如中途報銷的需個人到臨海社保局二樓大廳辦理報銷事宜。
3、臨海社保局地址:臨海市赤城路119号社會保障局(老哲商小學旁)。
臨海社保局咨詢電話:0576—85157801、85158100、85158816
臨海社保局網址:http://www.lhsb.gov.cn/
四、根據不同情況,報銷醫藥費所需材料
1.住院
1)住院發票原件及複印件(1份)
2)住院費用總清單
3)出院記錄原件及複印件(1份)(如意外傷害住院必須帶住院大病史和出院小結)
4)醫保卡原件
5)住院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6)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如自己無法辦理,委托他人辦理)
2.意外傷害
1)門診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2)門診病曆原件及複印件
3)醫保卡原件
4)出險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5)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如自己無法辦理,委托他人辦理)
注:住院人無身份證可帶戶口本(戶籍證明)
交通事故引起的醫療費用一律不能報銷
五、關于學生醫保校内咨詢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665681;
聯系地點:城東校區行政樓105室(臨海校區)